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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号截止年建宁县事业单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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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的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33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年建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0名,各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在建宁县人事考试网(   

报考者应于年4月24日8:00至4月28日17:30,登录建宁县人事考试网(   

报考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照片应为*.jpg格式,分辨率dpi左右,规格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分。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上看到上传照片的效果,确定无误后需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报考者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岗位的报考者(如生源地、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在报名系统中的“其他条件”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报考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手机号码请务必填写并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报名后的一个工作日内,登录建宁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4月30日17:30前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三)参加笔试确认手续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应于年4月25日8:00至5月1日24:00期间登录建宁县人事考试网完成参加笔试的确认手续。报考者进行确认后,方可取得笔试资格。没有或忘记确认者视同为放弃笔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完成笔试确认的报考者,应于年5月15日8:00后登录建宁县人事考试网(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分钟。 

2.笔试时间及地点:年5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考场设在建宁县城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3.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总分为分。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在建宁县人事考试网及时发布。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值与各项加分之和,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4.报考者报考注明“紧缺急需专业免笔试”及其它免笔试岗位,如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超过1:5的,则需参加笔试。

(二)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建宁县体育中心专业技术岗位技能测试工作由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技能测试有关事项由其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建宁县体育中心专业技术岗位的报考者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计算。

(三)面试

1.面试组织。本次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基本知识和能力等。

2.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合格线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建宁县体育中心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人选,从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3:1的,按实际通过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建宁县人事考试网公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考生预留电话在面试前3天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有关事项考生可登录建宁县人事考试网(   

(二)体检标准

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的组织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除人社部发〔〕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的情形外,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考核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核不合格以及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且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建宁县人事考试网(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退役运动员办理加分手续时,需提供省级体育部门出具的退役运动员文件或相关材料。

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服役前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籍生,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闽人发〔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七)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个别岗位招聘人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

(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短信、试题及答案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由有关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报考者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诚信档案。

(十)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交单位同意报考有关材料的,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材料。体检前仍未能提交的,取消体检资格。

(十一)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报考者因故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在面试前5个工作日下午17:30之前提出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否则记入诚信档案。如因报考者弃权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人数的,可在面试前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因弃考造成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十二)招聘期间,招聘单位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更名、合并的,聘用时按编制部门批复文件明确的单位机构名称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环节的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聘用登记的人员辞聘解聘,不再递补。

(二)建宁县人事考试网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或通过电话咨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和人力资源股--。联系人:陈先生。

(三)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通读本通告,熟悉报考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确保顺利参考。

十二、纪律和监督

1.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监管服务。县人社部门将根据《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33号)等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2.本次招聘涉及报考者、招聘单位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回避事项,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执行。

3.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已确认参加面试但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环节以及聘用后不报到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建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监督-。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来源: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谢丽珍

责编:黄国胜审核:黄平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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