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年中考录取照顾资格符合条件考生公示按照《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明教中〔〕69号)文件精神,经考生填报,并向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申报,经县、乡两级计生部门审核、认定,我县81位考生符合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公示时间:年6月20日至6月25日,共5天。监督县教育局办公室:-;县教育局纪委:-、-。附件:《建宁县年度农村二女扎户、独女户女孩中考加分汇总表》建建宁县教育局年6月20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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