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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委三中心建宁法院法治赋能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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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法院以“一党委三中心”建设为契机,切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创新“一项机制”,助推乡村振兴体系化

乡村振兴

法治赋能

“民间借贷借条、欠条有没有规范格式?”“村集体经济收益应该怎么分配?”“农村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自由转让吗?”黄埠乡大余村村民代表在帮扶座谈会中向建宁法院院长表达了自己的诉求。

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法治赋能不可或缺。建宁法院建立“+N”工作机制服务保障乡村振兴。“+N”即制定一个《关于开展精准司法服务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方案》、建立9份乡镇法治体检档案、设立6个社区民情收集处理点、开展“N”场普法活动。

建宁法院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大局,自今年6月份起,启动“下基层听民声办实事”走访活动,实行“一乡(镇)一法官”联系制度。法官联系乡镇工作的重点不单是庭审案件,而是突出矛盾纠纷的“教”“化”“解”,通过带案走访、座谈交流、答疑解惑的方式,听意见、解诉求、谋良策、出实招。服务乡村振兴中涉及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房屋改造等具体问题,法官深入一线与基层干部、村民进行沟通交流、预警排查、研讨方案,给出“一案一策”的良方,破解发展难题。

围绕“一条主线”,助推司法服务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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