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打击电信诈骗活动,保护您账户的资金安全,我社将于年2月开始定期批量调整部分账户功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一)全国涉案账户所属客户名下在我社开立账户将暂停非柜面业务;
(二)与涉案账户关联账户(与涉案账户所属客户预留同一手机号码、使用同一设备办理业务的客户名下在我社开立的账户)将批量设置非柜面业务限额元;
(三)非活跃个人结算账户(连续六个月未主动发起任何收付业务且账户季日均余额低于元的个人结算账户)将批量设置非柜面业务限额元。
二、公告期限
本次调整账户功能的条款,实行7天的公告期(年2月22日-年2月28日)。
本公告中暂停非柜面业务是指除柜面业务外,其他渠道发起的交易均拒绝(包括付款和收款);非柜面业务限额是指设置单日累计支付限额(柜面交易、收款业务不受限),首次调整开始时间为年3月1日,此后按周进行调整。
注意事项:若您需要提升您账户功能,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至我社网点进行声明。在核实确认您的账户用途真实合法之后,我社将根据您的实际需要,调整账户功能。
如您有疑问,敬请垂询我社各营业网点或拨打服务-;(省外请拨-)。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我社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优质、快捷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建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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