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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为社矫对象就业松绑赋能

原标题:建宁为社矫对象就业“松绑赋能”

□本报记者王莹

□本报通讯员吴添祥

官某是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工业园区某企业的一名高级技术人员,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缓刑,在三明市宁化县执行社区矫正。

“公司的核心业务必须官某亲自到场处理,但他人在宁化,这就直接影响了公司生产经营。”近日,建宁县司法局工作人员深入工业园区开展“三问三结合”服务企业日活动,从官某所在企业负责人口中了解到相关情况。

经初审,建宁县司法局认定官某符合执行地变更条件,并随即与宁化县司法局取得联系。经官某申请和两地司法局批准,官某顺利完成了执行地变更程序。

“社区矫正在哪里执行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要拓展社区矫正对象的矫行‘正道’,护航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健康发展。”建宁县司法局局长邱春祥告诉《法治日报》记者,“我们在保证社区矫正执行不打折扣的基础上,及时审查、接收符合条件的县外社区矫正对象,既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生产生活不受影响,同时也能促进相关企业生产经营顺利开展。”

近年来,建宁县司法局聚焦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问题,不仅做到“松绑”,更做到了“赋能”,以价值为支点助力务工人员“进得来”,以法治为基点护航涉企对象“出得去”,以帮扶为原点夯实就业基础“稳得住”,用心为社区矫正对象铺平就业之路。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洽谈、考察、交流、培训等常见性商务外出请假事由,建宁县司法局与县检察院互通意见,根据相关规定明确申请流程和条件,全面梳理申请事项类别、性质和外出时限等内容,细化每种请假事由的法定条件和必要材料,并充分发挥“检察听证”的监督职能,依法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必要商务外出权益。

建宁县司法局还强化政策帮扶措施,大力培育社区矫正“曙光企业”就业基地品牌项目,并整合税务、人社、金融等部门及启航社工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通过“个性就业+基地建设+技能培训+权益保障”,全方位立体式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就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

目前,在建宁县司法局的推动下,建宁县已建立5家就业帮扶基地,成功帮助一大批社区矫正对象实现就近就业。(王莹吴添祥)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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