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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严格一强化切实做

为进一步加强招投标活动的见证服务管理工作,维护政策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实行“二严一强化”措施,把服务、见证和监督有机衔接起来,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事前、事中、事后入场服务工作。

一、严格审核进场项目。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对申请入场交易的项目,严格按照接件人员初审—分管领导二审—主要领导终审的程序,切实做好进场交易项目资料审核把关工作,重点审查是否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审查、登记资料是否齐全和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条款行为。对不符合进场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要整改和完善的资料,达标后方可办理入场登记,从源头上确保项目进场的合法性。

二、严控场内交易风险。一是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中心本着服务和提醒的原则,于每次开评标活动开始前向来参加开评标监督的有关人员发放《关于履行招标投标活动现场监管职责告知书》,充分告知其在开评标期间应履行的监督职责和若不正确履行职责之后产生的后果。二是及时提醒跟进。唱标结束后,再次提醒和引导现场监督人员到监督室见证评标全过程,避免出现评标专家不认真履职的情况,让公共资源交易评标在阳光下进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过程更加公平、公正和规范。

三、强化多维度监督方式。一是强化横向联动。建立联合查处和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犯罪行为联动机制,加强与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等职能部门协作联动,认真排查可能存在的“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的围标串标行为认真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反馈,并及时跟进处理结果。去年以来协助公安机关调阅资料1起,向县水务局反馈开标异常情况1起。二是强化社会协作。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开放日制度,积极争取县人大、县政协和县委组织部支持,每季度组织一次两代表一委员到中心担任义务监督员,全程对开评标环节进行见证和监督,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三是强化纪委督促。提请县纪委县监委支持,督促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正确履行监督职责;对评标环节监督人员提前离场的,建议县纪委县监委对涉及单位和人员进行提醒谈话,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依纪依规处理追究要求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参与招投标活动并协调解决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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