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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荣获ldquo全市人

喜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洛南县人民检察院被商洛市委政法委授予年度“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近年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院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严厉打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从严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稳定;严惩危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二是积极践行为民宗旨,彰显检察担当。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办理多起司法救助案件,向符合条件的案件受害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着力保障基本民生需求,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促进乡村振兴发展;全力以赴参与防汛救灾,确保包联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坚持便民利民。三是创新开展法制宣传,深化平安建设。由党组书记主抓,各党组成员分别包抓,形成领导包片、部门包镇办、干警包村的平安创建宣传格局。通过新闻媒体向广大群众宣传检察职能,走访“两代一委”、发放宣传资料、推送平安宣传短信等方式,着力提高检察职能的知晓度,“九率一度”宣传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拉近检民关系。年,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将全面落实高检院“质量建设年”要求,紧紧围绕县域发展大局,聚焦人民群众关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能动履职、担当作为,切实维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撰稿:林妍审核:政治部编辑:李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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