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年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3号)文件精神,经多部门联合审核,共有43位考生户籍、学籍、学习经历初审合格,现将考生名单公示如下(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公示时间:年5月16日至5月24日,共7个工作日。
监督
县教育局办公室:-;
县教育局党委纪委:-;
县招生考试中心:-。
附件:年建宁县高校专项计划户籍、学籍初审合格考生花名册
建宁县教育局
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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