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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法新闻清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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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法院要闻

省法院法警总队到三明法院

对“六专四室”建设展开督导

日前,省法院法警总队警训室主任陈新文一行到三明中院、将乐法院、明溪法院,对“六专四室”建设情况展开督导。督导组实地察看“六专四室”建设情况,对三明法院“六专四室”建设进展表示肯定。三明两级法院对整改建设制定了具体方案,做到定期跟踪、检查、问效,确保“六专四室”建设达到具体标准。

清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

促进基地正式揭牌成立

6月15日,清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基地揭牌成立,清流县县委常委罗兴茂、清流法院院长邓长峰、工信局局长江定荣、经济开发区常务副主任赖文生、工商联主席黄志成参加启用仪式。该基地立足“一个基地+N个工作室”,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便捷式全流程司法服务,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永安法院开展“综治三率”宣传活动

6月16日,永安法院组织开展“综治三率”宣传活动。该院青年干警到街道、社区,向群众分发“综治三率”宣传材料,面对面征询社区群众对法院执法满意率及司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群众们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争取群众对平安建设工作的支持,为平安永安创建营造和谐的法治氛围。此次活动共发放“综治三率”宣传材料余份。

尤溪法院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

近日,尤溪法院发动全院干警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干警们弘扬法院干警的大爱精神,纷纷慷慨解囊,每人捐出一日工资,共筹集善款元,所捐款项将用于扶贫助学。

沙县法院拍卖一处店面

成交价万元

6月13日,沙县法院通过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卖成交一处位于沙县莲花西路某处店面,起拍价2100元,经过61次竞价,61次延时,最终成交价2400元,溢价率14.2%。

将乐法院开展“平安三率”宣传活动

6月16日,将乐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开展“平安三率”宣传活动。活动中,干警们向群众发放“平安三率”调查问卷和普法宣传资料余份,并讲解关于电信网络诈骗、毒品犯罪等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典型案例,解答群众疑问,收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建宁法院借力司法拍卖执结8起案件

近日,建宁法院通过司法拍卖被执行人袁某位于苏州的一处房产,顺利执结8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到位金额.4万元。经建宁法院判决,袁某依法应偿还曾某、吴某、建宁县信用社等借款及利息共计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袁某未履行义务。经查控,发现袁某名下仅有一套位于苏州的商品房,法官随即将该房产查封,并与袁某积极协调案件处置方案,最终该房产顺利进入司法评估、拍卖程序,最终成交价万元,所得款项用于偿付欠款、利息及剩余房贷共计.4万元,扣除案件诉讼费、执行费及评估拍卖费用后剩余款项退还被执行人袁某,至此,袁某所涉的8起案件顺利执结。

明溪法院开展

《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6月15日,明溪法院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对群众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现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现场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合同、婚姻、继承等法律咨询。对群众感兴趣的法律常见问题,干警通过耐心、详细解答,让更多群众知悉《民法典》,通过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梅列法院临时解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6月15日,梅列法院收到三明某集团公司的求助,因其抵押给中国银行的不动产被法院依法查封,导致资金流转困难。梅列法院立即与三明市金融办密切配合,积极沟通申请执行人,最终,申请人全部同意临时解封抵押财产,使该企业办理了转贷手续,助其度过难关,顺利复工复产。

案例普法

三元法院

三元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8年5月到年8月期间,被告人俞某珠通过组织标会或借款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资金.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俞某珠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从轻处罚;俞某珠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判处俞某珠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宁化法院

宁化法院审结一起赌博案。被告人陈某以“黑彩”做庄方式进行赌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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