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当前疫情排查防控工作的第五号紧急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近期来洛人员增多的现实问题,为切实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保障全县群众生命健康和人身安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关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工作作风要求
(一)各镇(办)属地管理,相关部门各负其责,要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要克服一切困难,坚决完成肩负的各项任务。既要落实好上级的安排部署,又要以结果为导向,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二)各级各部门、全体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要更加努力的做好本职工作。当前疫情防控是重中之重,但是要统筹好各项工作,只有各尽其责,各履其职,才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一切工作要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要体现“洛南温度”。“封堵”等管控措施要坚决,但是对于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特殊需求,要特事特办,想办法加以解决。比如:提供车辆、医院、协助采购物资等。
二、关于交通管控点工作
(一)对经华阳高速路口等28个县境出入交通管控点的所有外来车辆,一律予以劝返,禁止进入洛南区域。情况特殊的,按以下程序处理:
1.对持有疫情防控通行证的公务车辆、特种车辆(军警车、消防车、宣传车、卫生防疫、医疗物资供应车、救护车、运钞车,应急救援、城市管理、国计民生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专用车等),经现场测量全体随车人员体温正常,详细登记身份信息后,方可进入洛南。随车人员不用接受隔离观察。
2.对运输民生物资的车辆,由县经贸局出具证明,交通局核发运输通行证或一次性通行证(注明行驶路线、离开时间)。经各交通管控点核实,现场测量全体随车人员体温正常,详细登记身份信息并对车辆进行消毒后,按照规定路线进入洛南通行。随车人员不用接受隔离观察。
3.对经各交通管控点,持洛南身份证、在洛南企事业单位工作证、具有固定住所证明的人员,由本人户籍所在镇(办)、固定住所或单位所在村(社区)出具证明。为提高工作效率,镇、村出具的证明可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