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宁县农业农村局与建宁县溪源乡都团生态农业旅游专业合作社签下“我在闽江源头有亩田”认耕认种协议书。
年,为确保粮食安全,唤醒抛荒耕地,本着诚实守信、公平自愿、互惠互利原则,建宁县农业农村局从我做起、从实际出发,在与建宁县溪源乡都团生态农业旅游专业合作社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认领了建宁县溪源乡都团村16亩水稻田块,认领费为每年每亩元。(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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