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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社区招聘50名7月底报到

各有关县(区)民政局,党委组织部,政府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闽民建〔〕5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实施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计划

  今年省上下达我市统一招募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50名,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区)的城市社区从事社区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招募名额安排:三元区9名,明溪县、泰宁县各3名,清流县、建宁县、将乐县各4名,大田县5名,沙县区、宁化县、尤溪县各6名(详见附件1)。

  二、组织招募

  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报名参加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低保、低收入家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岗位所在地县(区)、乡镇(街道)生源的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具体招募派遣工作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人社、财政、教育部门配合实施。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年本市11个县(市、区)生源的省内及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服从分配,志愿到社区从事工作;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

  3.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即在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即在年7月31日后出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无此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保证两年服务期内能正常履职。如不能保证两年服务期的完整性,期满不予以考核,不享受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优惠政策。

  5.报名人员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研究生放宽至12月31日);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将取消派遣资格。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年5月17日至6月7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三元、大田等10个县(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详见附件2)。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三元、大田等10个县(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

  (2)邮寄报名。用快递邮寄报名材料,信件到达时间不得超过6月7日,并请报名人员于6月7日前本人及时与各县(区)民政局工作人员电话核实信件是否到达报名处。

  3.表格下载

  报名前可登录三明市民政局、三明市人社局网站或福建民政厅网站下载并填写《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

  4.证件材料

  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1)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3)就业推荐表;(4)应届毕业生须经大学毕业院校所在院(系)党组织、高校就业办在《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附学习成绩单)上签署意见后参加报名;(5)获得省部级、市级(含校级)、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6)团员证或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7)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以低保证件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凭证为准。以上第(5)、第(6)、第(7)项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1)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3)就业报到证;(4)毕业证书;(5)获得省部级、市级(含校级)、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6)团员证或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7)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以低保证件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凭证为准。以上第(5)、第(6)、第(7)项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以上报名材料除报名登记表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均提供复印件。

  5.报名要求

  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报名人员要详细阅读相关招募文件,填报具体服务社区,并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三)审查考核

  1.资格审查。6月8日—6月9日,各有关县(区)民政局按照招募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考核。6月10日—6月20日,由各有关县(区)民政局、人社局视报名情况组织考核。具体考核要求按照各有关县(区)具体实施方案执行。

  (四)组织体检

  1.体检。6月21日—6月30日,由市民政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入选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人选根据各有关县(区)考核情况、按招募岗位人数与备取人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高校毕业生由市民政局负责通知。

  2.递补。体检缺席者取消招募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候补人员按照高校毕业生考核情况依次递补,并进行相应的体检。

  (五)确定人选

  7月1日—7月10日,市民政局根据体检情况,在三明市民政局网站对拟招募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六)签订协议

  7月11日—7月20日,由市民政局组织入选的毕业生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并将名单上报省民政厅备案。

  (七)岗前培训

  7月21日—7月25日,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省民政厅通知。

  (八)派遣报到

  7月30日前,市民政局派遣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到服务社区所在的县(区)民政局报到。县(区)民政局、相关街道(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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