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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法新闻三明中院五名法官受聘担任福建师

                            

三明法院要闻

三明中院五名法官

受聘担任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首届校外实践导师

近日,三明中院陈翔熙、牟旭、郭婕、张志历、吴振泉法官受聘担任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首届校外实践导师,为期三年,进一步深入推进院校共建工作,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治人才”。受聘导师将为法科生举办法律实务讲座,参与法科生实践课程的部分授课,参加法律诊所学员的结业考核和法科生其它课外实践活动指导、考核。

基层要闻

将乐法院成功查封扣押一车辆

1月8日,将乐法院成功查封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被执行人的车辆。李某拖欠周某万元长期未还。期间李某将名下一辆奥迪车抵押给第三人陈某且未办理抵押登记。将乐法院执行法官了解到情况后找到陈某,与陈某耐心沟通协商后,陈某同意将车辆交由执行法官予以查封扣押。

大田法院走访慰问帮扶对象

1月8日,大田法院组织干警到建设镇、奇韬镇,对82户结对帮扶对象进行走访慰问。干警们走进帮扶对象家中,与帮扶对象零距离拉家常、问困难、谈发展,送上慰问金亲,并鼓励他们坚定信心,积极谋划致富途径,努力提升致富能力,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永安法院被授予“永安市

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年,永安法院充分发挥少年审判职能,创新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积极构建专业审判、社会联动、司法维权、案外延伸、法治教育“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设立青少年违法犯罪基地,构建困境儿童联动保障机制,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近日,在永安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中,该院关工委被授予“永安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该院干警林美珠被授予“三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三元法院走访辖区企业解难题

1月7日,三元法院组织干警走访三元区某制药公司,了解公司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及帮助。同时,就该公司与其职工存在债务纠纷开展调解工作。干警在开展相关工作中了解到该公司目前存在经营实际困难,为了在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保障企业能够在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渡过难关,三元法院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司法服务保障中心作用,组织劳资双方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最终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尤溪法院开展进社区普法活动

1月8日,尤溪法院组织2名干警前往沈塔社区开展防电信诈骗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干警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分析电信诈骗典型案例,讲解防诈骗技巧,提醒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8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余人次。

沙县法院召开廉洁执行新年第一课

1月6日,沙县法院组织全体执行干警,开展年第一节廉政教育课,结合近年发生的典型案例,详细深刻地讲解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执行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明溪法院开展

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

1月8日,明溪法院巾帼岗干警在诉讼服务中心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全民防骗,你我同行”宣传手册,现场讲解预防诈骗相关知识和技巧。

清流法院开展

反电信诈骗法治宣传活动

1月8日,清流法院联合长校司法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法治宣传材料、现场答疑解惑、走村入户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反电信网络诈骗、反邪教以及扫黑除恶知识,共发放宣传册和宣传单余份,解答法律问题40余个,提醒、警示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和邪教,提高法治意识。

宁化法院成功拍卖一处房产

成交价万元

1月7日,宁化法院通过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卖出位于建宁县濉溪镇某处1幢-1、-、-号店面,成交价为0960元。

案例普法

建宁法院

建宁法院审结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年7月,被告人廖某联系万某是否需要购买甲基苯丙胺(病毒),万某确认购买后,按照廖某要求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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