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作出《关于表彰-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福建法院8家单位、4名个人受到表彰。
这项殊荣究竟花落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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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省普法工作
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年
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教育处
漳州市南靖县人民法院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建宁县人民法院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连城县人民法院
福鼎市人民法院
-年
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欧晓红(女)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庭副庭长
陈婧怡(女)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
黄金福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庭(家事少年审判庭)一级法官
伊泽栋
泰宁县人民法院
生态庭庭长
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七五”普法规划,持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理念、思路、举措和机制创新,弘扬宪法法律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涌现出一大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扣福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全面推动“八五”普法深入开展,为打造东南沿海法治高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供稿:研究室
福建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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