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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检察守护青山绿水三明市探索构建生

本文转自:人民网

初春时节,行走在建宁县均口镇宁溪流域两岸,河水清澈流淌,水草迎风摇曳,不时有鸟儿掠过,流水声、鸟鸣声相互交织,绘就出一幅“高颜值”早春生态画卷。

三明市积极践行“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理念,探索构建生态检察监督机制,让山更青水更绿。林文斌摄

秀美的风光背后,离不开生态检察监督机制的保驾护航。

建宁是闽江的正源头,水源保护责任重大。

此前,在建宁县均口镇、溪口镇、黄坊乡等乡镇的多处河道浅滩,搁置了十多处废旧采砂船只及设备,成为破坏流域生态环境的“老大难”问题。

如何让闽江正源“大水缸”有源头活水?三明市积极推行生态检察监督机制,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河长+检察长”全覆盖,深化护河治水工作。

在建宁,县检察院撰写《关于清理废弃采砂船的调查报告》,先后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0件,并主动及时介入,当好法治助手,妥善化解困难和问题。经过共同努力,建宁县拆除采砂铁架8处、采砂船20余艘(条),破坏流域生态环境的问题得到解决。

为确保源头活水,建宁县检察机关还加强与县河长办协作配合,建立“一月一巡河、一月一通报、一月一简报”水环境综合整治机制,及时了解涉及河道、水库、水利工程等有关资源、水生态、水污染等情况,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的法律监督,形成水环境综合整治合力,有力地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

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

近年来,三明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两山”理念,建立“党政支持、人大授权、部门协作、区域联动”生态检察机制,完善“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等协作工作机制,制定万寿岩遗址保护检察服务“”工作法,织密生态保护网络,全力保护绿水青山、野生动物等资源。

三明风光。刘冬春摄

千里闽江,川流不息。

闽江上游的沙溪途经三明市辖区的建宁、永安、三元等县(市、区),为解决“污染在河里、根源在岸上、分段治理水难清”问题,市检察机关既重视发挥“河长+检察长”机制的作用,又强化沙溪沿岸的检察院之间的联动协作,着力搭建沟通协作平台,保持与行政执法部门良性互动合作,化“九龙治水”为攥指成拳。

生态检察监督内容不断拓宽,织密生态环境保护防护网。从单纯河道污染治理向饮用水源保护、护林护绿、在建工程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和“青山挂白”专项治理等内容延伸。市检察机关加强与邻近县市检察院的协作配合,建立生态检察联盟,与福州、泉州、南平、龙岩、宁德等地检察院签署《闽江流域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加强上下游生态司法保护联动协作,构筑保护闽江流域合力。大田、尤溪、清流、宁化等检察机关与邻近县市建立环戴云山生态保护司法联盟、闽江源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实现跨行政区划“区域联动、部门协作”。

三明风光。邓英强摄

在严厉打击滥伐盗伐、非法占用林地、非法收购贩卖珍贵或濒危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同时,市检察机关因地制宜开展“小专项”活动,将监督视野延伸到在建工程、重点项目、非法取砂采砂、非法排污排气、非法倾倒或非法处置污染物等领域,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

“往左边扶一点,我来培土。”眼下正是植树造林的时节,三元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组织辖区2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在三元区中村乡回瑶村开展“绿色生态矫正同行”生态植树活动。

修复生态“伤疤”,守护青山绿水。

近年来,三明市检察机关在加强生态公益诉讼,打击涉生态环境领域犯罪的同时,引入生态修复理念,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补植复绿案件件,补植林木亩,督促缴交生态公益补偿保证金万元。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行政处罚相对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与生态景观林、公益林、宜林荒山绿化工作,建立绿色公益社区矫正基地余亩,使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为绿水青山构筑起“检察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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