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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文化馆恢复开放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建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10号,我馆于4月11日起在执行相关行业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

在有序开放的同时,实行“登记、测温,查验健康码及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规范佩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

另外,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我馆将随时调整开放服务与措施。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建宁县文化馆

年4月11日

建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第10号

关于调整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有序恢复建宁县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将建宁县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有序恢复开放相关场所、活动

(一)全县景区景点、图书馆、纪念馆、文化馆、宗教场所、影剧院、体育馆、游泳馆、健身房等场所在落实相关行业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按接待量的70%限流开放。各乡(镇)圩日恢复开放。

(二)网吧、酒吧、KTV、台球室、足浴场所、游艺(戏)厅、棋牌室、麻将馆等休闲娱乐场所仍然暂时关闭,待疫情形势进一步平稳后开放。

(三)各类餐饮行业场所进行实名登记入场(或闽政通扫码);解除酒店、餐馆包厢一桌10人以下用餐限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承接、谁负责”原则,在落实宾客名单实名备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酒店、餐馆可在同一时空举办、承办50人以下的宴席、聚会。

(四)各行业要全面核查员工健康状况和旅居史,建立返岗员工健康管理台账,实行“一人一档”管理。从业人员返岗前需落实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方能返岗,之后每周按频次核酸,并做好员工健康监测。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严禁体温异常或者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返岗上岗。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时,应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向属地乡(镇)、村(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五)各类论坛、讲座、会议、校外培训机构等所有线下培训活动,由主办方制定相应疫情防控方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办。

二、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一)全县各机关单位、所有公共场所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继续落实测温、戴口罩、“三码联查”,强化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要求。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主管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各行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如发现因未落实“三码联查”等措施导致后果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安全、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尤其对减少重症和死亡效果明显。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已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的市民,要积极进行加强免疫,进一步筑牢群体免疫屏障。

(四)当前,国内疫情仍然严峻复杂,逐步放开社会面的疫情管控措施不等于解除防控,广大市民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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