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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宁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古树名木

近日,福建省建宁县检察院开展古树名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针对辖区内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通过启动检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被监督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古树名木保护力度,实现以“我管”促“都管”的监督效果。

  专项监督中,该院广泛走访林业、园林、辖区政府等相关部门,全面了解辖区内古树名木保护现状,收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同时,该院组织检察办案团队,实地前往建宁县黄坊乡黄坊村、濉溪镇水南“碧桂园”小区等地开展古树名木调查取证工作。经核实,位于建宁县黄坊乡黄坊村上拱36号房前的1株红豆杉、1株苦槠树,位于建宁县濉溪镇水南“碧桂园”小区内的2株苦槠树和位于濉溪镇水南邹家的4株风香树,树龄均在年以上,但均未申请认定为古树,未采取相应保护措施,相关古树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害。

  发现相关问题后,该院第一时间启动检察公益诉讼程序,依法向建宁县濉溪镇人民政府、建宁县黄坊乡人民政府、建宁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对未经认定的珍贵树木及时开展调查、鉴定和认定,切实履行对古树名木的管护职责,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力度。

  据了解,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该院本次古树名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加大检察监督力度,强化与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努力实现以“我管”促“都管”的监督目的,共同推进辖区内古树名木的管护工作。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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