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州区关于有序解除管控和部分封控区的通告(第十六号)和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交通运输组的要求,现将全市恢复县际、县境内客运和公交、出租车运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各县区客运企业必须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严格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恢复运营。
2、各客运企业要对企业所属从业人员和司乘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掌握(参照执行)疫情防控流程(见附件)。做到完成三针疫苗接种、每天上班前测温正常、每周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上岗。
3、所有运营车辆和客运站场必须认真落实通风、消毒和有关卫生清洁要求,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七版)》的有关要求。做到一车一码(陕西一码通),必须配备高清摄像头。
4、全市所有客运企业在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后,由各级交通执法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营。县际客运和中心城区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由市交通执法支队检查合格报市局同意后方可恢复运营;商州区境内通村客运、其他各县境内公交车、出租车、通村客运由各县交通执法大队检查合格报各县交通运输局同意后方可恢复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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