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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如何解决百姓

近年来,三明市建宁县立足政法职能,畅通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激活村民自治的“组织细胞”,切实解决百姓“急难愁盼”的问题,探索深化基层治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

五事联动,基层组织“强”起来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管党治党,重在基础。建宁县坚持将乡村治理融入党的建设全过程,通过大事共议、要事共决、急事共商、难事共解、实事共办的“五事联动”工作法,在调动党员和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积极性的同时,全方位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

深化党建领航。通过党建引领融合村级综治力量,建立了一支由党员、“平安中心户长”“平安志愿者”“治安信息员”“巡防队”等多支群众队伍组成的综治志愿队伍,着重在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问题上,利用党建赋能发展、赋能治理、赋能服务,织密基层社区治理网,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

加强组织保障。按照村“两委”班子换届的政策规定要求,严格选人标准,提高选人质量,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圆满完成了99个村(社区)“两委”班子的换届工作,实现了村“两委”班子学历、年龄结构的“一升一降一强”,真正将“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人才选入了村班子之中,为乡村治理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法治保障,守法意识“树”起来

近年来,建宁县以探索法治基层治理新路径为目标,努力构建基层法治保障。

探索法治乡村治理建设,当百姓“贴心人”。通过党员依法评事、村民依法议事、律师依法说事、大家依法断事新模式,运用法治赋能,加强村级事务监督,提升了村干部依法治村的能力,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

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当百姓“讲解员”。突出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民法典》关于农村农业农民有关规定、国家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反邪教、禁毒、扫黑除恶、酒驾醉驾、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平安“三率”等知识,同时针对群众关心的法律知识,创新供需匹配订单式普法模式,制作生态环境保护、三农法律服务等10个普法套餐,让广大群众进一步自觉学法、守法,主动知法、用法。

有针对性深入基层矛盾一线,当百姓“指导员”。采取乡镇司法所下派法律指导员、成立“怀胜”“贵生”特邀调解室等方式,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民间调解员、法官工作室等作用,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婚姻家庭、劳资纠纷等法律问题,组织驻村律师走村入户“点对点”“面对面”精准普法等方式进行讲解。截止目前,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1份,核查建档立卡贫困户救助线索3条,救助1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2.5万元。

弘扬新风,村规民约“立”起来

深化文明创建。政法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整合乡镇各类资源,积极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的作用,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机关、进农村、进校园,大力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组建招募志愿服务队支余人。

弘扬文明新风。把广大居民群众共性需求和个性服务相结合,开展法治宣传、农户“门前三包”监督、规范庭院种养、“美丽庭院”评议、社情民意收集等,形成“党建引领+两员三代表+群众参与”的群管群治模式,将人居环境整治、民风建设、平安建设等内容融入村规民约,积极鼓励群众共同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移风易俗等活动。

自治强基,乡贤治村“用”起来

拓展群众参与社会治理途径。积极探索农户“微积分”评比,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拓展“一党委三中心”基层治理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在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中的“主引擎”作用。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村级重大事项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完善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建设“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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