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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最美三明检察人张河浪韶华不负检察蓝忠

                            

张河浪,男,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为建宁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五级检察官助理。先后获全市检察机关“星级党员”、全市检察理论年会“三等奖”、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先进工作者”等荣誉。自年7月从检以来,张河浪同志始终牢记检察初心,不断践行党员使命,先后在公诉、刑执、控申、政治部等部门工作,长期兼任党支部组织委员,曾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并记三等功一次。

01

厚植为民情怀,做实检察业务工作

年7月,张河浪同志通过选调生考试进入检察系统,从检6年多,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审查起诉案件30余件,用心用情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发出各类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60余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7件,规范刑罚执行活动的同时最大程度维护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累计受理来信来访案件80余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人民币10万元,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感受到检察温情。

02

勇担光荣使命,做好支部党建工作

自年担任院党支部组织委员以来,张河浪同志以极高的工作热忱投身党建工作,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做好基础党建工作的同时,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党的政治建设“”工作机制和“一党委三中心”建设,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推进机关党建“三同心”品牌创建和党员政治生活馆建设。先后被评为三明市检察机关“星级党员”、建宁县直机关“服务之星”、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先进工作者”。所在党支部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红旗党支部、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03

勇于突破自我,做优行政综合工作

从业务部门调整至行政岗位后,张河浪同志及时调整工作方法,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在做好行政后勤工作的同时,积极学习信息、宣传、调研及工作材料的撰写技巧,综合能力得到显著提高,撰写的调研文章被省级以上刊物采用6篇,宣传稿件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余篇,信息被市级以上采用10余篇。撰写的调研文章《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的完善》《刑事执行检察的实践与思考》先后获全市检察理论年会“三等奖”和“优秀奖”。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张河浪同志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青春热血回报祖国和人民,努力在可为时代,做有为青年。

供稿:政治部

原标题:《寻找最美三明检察人

张河浪:韶华不负检察蓝忠诚履职践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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