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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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啦
为了切实做好年秋季招生工作,根据《洛南县年秋季城区县直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洛科教体发[]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现就洛南县幼儿园年秋季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年秋季只招收学区范围内小班适龄儿童,中、大班不招收新生。
二、招生对象
年满三周岁,即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可正常参加活动的幼儿。
三、招生范围
(一)户籍在城关街道西街社区1—6组居民子女。(二)户籍在城关街道南关社区1—5组居民子女。(三)户籍在城关街道城北社区常驻居民子女。(四)户籍在西门口以东主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和在编国有企业正式在岗职工子女。四、招生流程
(一)初审登记
(8月25日—26日)
区域内适龄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初审登记。
社区居民子女:法定监护人与子女共同具有学区内同一户籍,且迁入时间为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
行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法定监护人必须为西门口以东主城区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幼儿与法定监护人必须户籍一致,且迁入时间为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
(二)日程安排
8月25日(星期三)
上午8:30—11:30西街社区学区范围内居民子女;
下午14:30—17:30南关社区、城北社区学区范围内居民子女。
8月26日(星期四)
上午8:30—11:30西门口以东中心广场以西学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
下午14:30—17:30中心广场以东学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
(三)登记地点
洛南县幼儿园小六班教室门口
(四)现场提交资料
1.《洛南县幼儿园适龄幼儿入园监护人承诺书》(附件)。
2.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幼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户主、幼儿页正面复印,法定监护人页反面复印)。
3.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适龄幼儿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行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除提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工作分配或调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近半年工资流水,复印件需加盖主管局公章,领导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五)复审编班
(8月27日—29日)
幼儿园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对登记幼儿进行资格复审,确定招生对象。
(六)发放通知
(8月30日)
张贴公布符合条件的幼儿名单,家长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在幼儿园门卫室领取报名通知单,按照我园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