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三明市司法局发布3例涉疫违法典型案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广大市民应自觉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配合做好各项防疫工作。在此,市司法局选取了我市部分涉疫违法典型案例,警醒广大市民群众,让防疫成为一种责任,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

案例一:隐瞒活动轨迹

年10月25日,尤溪县在市外入尤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名初筛阳性人员,经三明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10月24日,在开展流调过程中,该人员故意隐瞒真实活动轨迹和接触的人员,违反省、市、县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该县防疫工作负面影响。目前,尤溪县公安局依法对该人员立案查处。

案例二:阻碍执行职务

年3月17日,建宁县公安民警在建宁县黄坊乡某村入户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对正在该村某食杂店打麻将的刘某等四人宣传疫情期间禁止聚集的政策时,对该四人的聚集行为进行劝散,其他三人配合工作准备离开,而刘某趁着酒兴,对民警进行肢体上推扯,并使用粗言恶语对民警进行谩骂及挑衅,致使民警无法正常执行职务,严重影响执法权威。建宁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六日,并处五百元罚款。

案例三: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规范佩戴口罩

年2月16日,明溪县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县某快餐店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未按规定规范佩戴口罩,依法责令改正,从业人员拒不改正。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责令该个体工商户改正违法行为,处五十元罚款。

原标题:《警示!三明市司法局发布3例涉疫违法典型案例》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ysty/46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