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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法院里心法庭诉前调解化劳务纠纷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19日讯日前,林某某等95名当事人为追讨拖欠的劳务工资,分别委托他人至建宁县人民法院起诉张某某、聂某某等5人,该院里心法庭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这起劳务合同纠纷。

据悉,张某某等5人分别向建筑工程公司承包班组劳务工程,雇请林某某等95名当事人。结算工资时,张某某等5人仅向林某某等人支付部分劳务工资,并约定余款于年8月20日付清。由于付款期限已过,且多次讨要未果,林某某等人遂诉至建宁法院。

建宁法院里心法庭受理此案后,建议进行诉前调解,并耐心释明该方式的优点。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诉前调解。最终,林某某等95名当事人分别与张某某等5人达成和解协议,承办法官于当日出具调解书,纠纷就此化解。

(刘小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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