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洛南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收到某物业公司邮寄的要求立案的诉讼材料,工作人员及时审查诉状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纠纷烈度小,法律关系明确,可以进行诉前调解,在电话征得原告同意后,遂将案件推送到诉前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
诉前调解工作室在接到案件后,立即与原告进行电话沟通。由于当前疫情影响,当事人无法前来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室的工作人员将这一情况进行反馈。
诉讼服务中心书记员尤凡了解情况后,迅即和原告进行沟通并添加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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